一般来说,按照竞争开放程度,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符合公开招标资格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标文件公开的评标方法、标准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招标人向已经基本了解或通过征询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经过资格审查后,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优点:可以最大限度地为一切有能力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机会,招标人可以有最大可能的选择范围,是最具有竞争性的招标方式。
缺点:招标程序复杂,费用高,全过程所需时间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数越多,中标的可能性越小,投标人为了取得成功交易需承担较大的风险。
邀请招标:
优点:由于被邀请参加的投标竞争者有限,不仅可以节约招标费用,而且提高了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由于不用刊登招标公告,投标有效期大大缩短,对采购那些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减低投标风险和投标价格,
缺点:由于邀请招标限制了充分的竞争,因此招标投标法规一般都规定,招标人应尽量采用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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