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项目中,承包人要从投标人变成承包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响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无重大偏离与保留,战胜竞争对手而获得中标资格。在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的模式下,为获得中标且经济效益最大化,有经验的承包人积累了大量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不平衡报价作为一种投标取胜的方式和手段,不断应用在承包人投标竞争中: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或工程进度付款的项目,为尽早取得尽可能多的回笼资金,承包人会适当提高先期施工项目(土方、基础、主体等)投标单价。
2、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比招标图纸上计算的工程数量小时,承包人提高其投标单价;反之,承包人会降低其投标单价。
3、招标图纸设计深度不足,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可能深化设计或变更设计,可能导致工程数量增加的,承包人提高其综合单价报价,可能造成工程量清单描述内容有变更调整而重新组价的,承包人降低其综合单价报价。
4、根据工程项目地质资料以及现场踏勘资料,结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估计施工过程可能会增加工程量时,承包人多会提高其报价单价。
5、工程量清单中,虽列有项目但无数量而实际施工中又可能遇到时,承包人会提高其报价,即使以后未遇到,因为无数量的项目不影响总报价及结算造价。
6、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考虑到将来业主有可能指定分包时,承包人会降低该部分报价,规避风险。
7、对清单零星工作、计日工等,招标人未提供量或量较少,承包人会提高其报价单价。
8、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对材料设备技术指标、外观等级等特征要求描述不到位的,承包人会适当降低报价,待中标后招标人明晰具体要求后调整报价;
9、招标文件中对某些有特殊施工方案、半成品工艺要求等未作具体要求的,如大型隧道开挖机械要求、地下室后浇带细部做法、粗钢筋联接方式等,承包人则会降低价报价,中标后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提出较高价格签证。
主动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人,具备一定的决策和分析判断能力,在熟悉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及现场情况的同时,还具有准确收集建设单位、设计及当地建筑风格等信息的能力,具备丰富的报价技巧和运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