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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哪些不适用?
2022-08-19 17:16:54           点击数:

财政部国库司针对网友问题的10个答复,希望对您进一步理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适用问题有所帮助。

一、采购人拟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参加拍卖的方式征集文物,竞拍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是否适用《政府采购法》程序?

答复:通过参与拍卖方式竞买文物的,可不适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二、请问如果采购人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采购联合体,采购的资金来源也是财政性资金,采购的标的和金额也都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那么这样的联合体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吗?

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主体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采购行为适用政府采购法。您反映的情况中,联合体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如果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应当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相关规定。

三、我们单位属于深圳市的二类事业单位,属于纯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但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范围。我们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活动时,是否适用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府采购流程?

答复:按照预算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因此,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应当属于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请问国有企业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

答复:国有企业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五、如果是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服务(或进行服务招标),是否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如果可以就会出现两个小问题:(1)如果采购文件只注明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那是否受政府采购其他规章制度限制(如87号令等)?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适用范围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国有企业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服务可以自愿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执行。

六、某中央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中央预算资金,发改委予以立项批复),最高投标限价超过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数额。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是否可以理解为:1.本项目是政府采购活动,但适用法律为《招标投标法》;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还需要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答复:若留言所述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按《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同时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需要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七、政府采购对象为货物、工程、服务。请问,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时,属于政府采购货物还是政府采购工程?

答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是对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在采购程序等执行环节适用法律问题作出的规定,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其本质属性仍然是货物。

八、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的设计服务,我理解上应该就不属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此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妥否?

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与上述工程建设无关的设计服务,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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