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搭建全省多式联运信息共享平台。分路段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所有安装ETC套装货车实行统一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在省内部分高速公路路段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其他省内高速公路,实行通行费九五折优惠,执行至2029年3月31日。途经江淮运河集装箱船舶,在原核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途经江淮运河新能源船舶实施免费过闸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
7.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全面落实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优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运行机制,提升投诉处理实效。指导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时足额支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班成员单位)
8.提升新兴产业投入产出效率。聚焦十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最紧急、最紧迫”技术需求,凝练年度科技攻关技术方向和任务,按程序纳入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予以支持。推动建设“四链融合”平台,推行“科企联合攻关+应用场景首用+接续采购”新模式,实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无缝衔接。支持更多科技型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大兵团协同攻关。建立新兴产业项目投入产出效益评估机制,重点发展市场化潜力强的细分领域,推动效益稳步提升。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各新兴产业推进组牵头单位等)
9.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实施“智改数转网联绿色”新型技改,对符合《制造业重点领域新型技术改造投资指引》,且设备(含软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优质新型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实施绿色工厂提质扩面计划,聚焦重点行业树立一批绿色制造标杆,对获评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10.抢抓机遇布局未来产业。支持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园,培育初创型科技企业。布局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对纳入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筹建名单的,结合筹建任务完成情况,省财政给予所在市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的,省财政再给予1000万元奖励;打造一批省级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至2030年12月31日。加大科技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硬科技”、“卡脖子”等领域的资源配置和绩效考评给予政策倾斜,降低信贷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金融监管局等)
11.推动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持续推进营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科技创新“三个全覆盖”,鼓励企业牵头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对新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批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依据验收或绩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实施制造业中试能力提升行动,对建成且正常运营的制造业中试平台,按设备(含软件)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列入国家重点培育的中试平台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对获得中国消费名品的申报主体、国家“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
12.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提质。引导企业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基础产品,对能够完成产业基础攻关任务的项目,按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实施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梯次培育省级新产品、“三首”产品、工业精品、标志性产品,对评定的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每个最高奖补100万元;对评定的重点产业链“三首”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补,执行至2028年11月30日。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专利申请,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坚持标准引领,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每个标准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