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80%。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统筹各类资金386亿元支持开展30项民生实事。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向特殊困难家庭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落实发放育儿补贴政策。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110家、农村幸福院不少于750家。城乡一体、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9.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扩面。持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服务事项范围,新增“高效办成一件事”40项左右。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远程+现场”联动的综合窗口服务,拓展“全省一单”覆盖面,推出400个以上高频事项“跨域通办”。加强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订发布实施细则,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快享。
30.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合肥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动“AI+招标投标”,常态化开展“双盲”远程异地评标。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广“检查码”应用。拓展大数据筛查、智能预警等非现场检查手段,严禁“多头查、重复查、低效查”。深化信用修复“无感申请”。
以上政策举措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通知印发后,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