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设、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监督机构,在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
自2022年8月全面推行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库一码”暨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以来,全市建筑工地“两库一码”已基本覆盖,平台功能已基本实现。为常态化推进合肥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库一码”和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两库一码”暨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履行职责。
(一)项目建设单位对“两库一码”暨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完成工地封闭管理,并在出入口投入使用信息化考勤设备,负责将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从业人员纳入“合肥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进行统一管理。采取抽查记录和实地核验等方式,对施工单位履责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项目施工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在实名制平台录入“两库一码”信息,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地一线作业工人(含长期工和临时工)实行实名考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