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CG2022002261
二、项目名称:制冷及制热设备维护与保养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特凌制冷机电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6号阁林网苑1栋18楼1809号
被投诉人1: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被投诉人2: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在“同类项目经验”及“业绩履约评价情况”两项评审因素中故意将太阳能热水器及空气能热水器从制热设备中拆分出来自成一类,并重复计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
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同类项目经验”及“业绩履约评价情况”两个评分项的评分标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涉嫌倾向某企业的项目业绩,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供应商,对其他投标人权益造成损害。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综合调查和认定情况,投诉事项1和2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