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丨强化标后履约监管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2023-01-12 14:21:13 点击数:
为保障招投标项目顺利实施,构建诚信履约的交易体系,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文件精神,新乡市发改委将招投标活动监管重心从事前、事中向事后全程监管转移,通过一系列标后履约监管“组合拳”,精准发力,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构建“三位一体”协调机制。印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实行履约管理、行业监管、标后检查“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分别负责合同履行、项目建设、履约验收、信用评价和信息公开等职责,初步构建权责明晰、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标后监管体系。
开展“两场联动”履约检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深入对接,将招投标环节嵌入“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实现从项目谋划包装、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到施工建设、建成达产达效的全过程信息共享。依托该系统共享数据、智能分析,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市场和合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的监管。2022年,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交易项目1474个,重点检查项目328个,发现问题23个,全部做到立整立改,对涉嫌违规违纪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移交。
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发挥信用评价在标后履约的监管作用。全面推行标前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市场主体标前信用承诺上传“信用新乡”网站记录,作为标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负责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信用评价、信息公开,其评价结果将作为建设单位以后投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形成行业监管信用闭环。全年推送信用承诺129090条,累计在1436个招标项目中实施信用加分,受益企业2506家,自动拒绝6家黑名单企业参加投标活动,已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2022年,新乡市共完成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62个,交易总金额372.109亿元,标后履约监管措施有力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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