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信用有价 为交易护航

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

最新资讯
行业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政策
黑龙江:公布2021年度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信用(履职)评价结果
2022-12-16 15:22:46           点击数:

近日,黑龙江省发布2021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信用(履职)评价结果。

据了解,本次信用评价是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黑龙江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参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开展了信用(履职)评价,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并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述和申辩予以核实,更正了评价结果。

按照评价结果,供应商信用评价为“A+”的有578家单位、评价为“A”的有5204家单位、评价为“B”的有97家单位、评价为“C”的有34家单位,评价为“D”的有9家单位;采购人信用评价为“A+”的有77家单位、评价为“A”的有702家单位、评价为“B”的有48家单位、评价为“C”的有20家单位,评价为“D”的有20家单位;代理机构履职评价为“A+”的有42家单位、评价为“A”的有382家单位、评价为“B”的有47家单位、评价为“C”的有9家单位,评价为“D”的有26家单位;评审专家履职评价为“A+”的有235人、评价为“A”的有2065人、评价为“B”的有14人、评价为“C”的有3人,评价为“D”的有9人。

评价等级为“A+”级和“A”级的供应商,一般不对其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抽检等检查,评价等级为“D”级的,列入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等重点监督和检查名单;评价等级为“A+”级和“A”级的采购人,下一年度一般不对其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抽检等重点监督检查,评价等级为“D”级的,纳入履约验收抽检等重点监督检查和预算绩效重点评价范围;评价等级为“A+”级和“A”级的社会代理机构,一般不对其开展监督检查,履职评价等级为“D”级的,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评价等级为“A+”级和“A”级的评审专家,在下一年度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增加50%的被抽取率,不限制被抽取次数,履职评价等级为“D”级的,限制其下一年度被抽取次数。

此外,本次评价结果将推送至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黑龙江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免责声明:凡本⽹站转载的所有的⽂章、图⽚、⾳频视频⽂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所有,本站采⽤的⾮本站原创⽂章及图⽚等内容⽆法⼀⼀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所选内容的⽂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供⼤家浏览,或不应⽆偿使⽤,请及时⽤电⼦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400-052-0013
闽ICP备18023465号闽公网安备35010502000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