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实施细则》,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一)评审时间在4小时及以内的,按400元/人支付; 4小时以上,每满1小时增加100元/人(超过0.5小时按1小时计算);评审时间延续至次日及以后的,按每小时100元/人支付(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二)担任评审组长的评审专家,增发100元。
(三)项目进入评审程序后废标、项目终止的,按200元/人支付。
(四)评审专家未按时参加评审的,迟到30分钟以内,扣除100元/人;迟到30分钟至1小时,扣除200元/人;迟到1小时以上,取消本次评审资格,重新补抽评审专家。
其他省市规定:评标专家费用怎么付?自6月1日起正式执行《专家评标劳务报酬标准》
附原文:
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厅):
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维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