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过去招投标领域监管职能分散、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重庆统一监管体制、制度规则、平台交易、信息管理和服务标准,创新构建直接监管格局,推动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统一监管
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曾是招投标领域面临的难题。
过去,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领域各有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机构,往往造成信息不对称。部分存在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仅在本行业、本地区受到限制,换个行业、换个地点仍能继续参加招投标。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彻底打破这一局面,2018年10月,重庆开展大刀阔斧的改革,将原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11个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组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组建后,该局对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直接监管;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此后,全市各区县相继开展监管体制改革,直接监管区县审批、核准、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出多门”“九龙治水”问题彻底解决。
体制机制改革后,政策体系建设随即跟上。
2019年11月,市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包括1个总体意见、4个监督管理办法和9个配套制度规则,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1+4+9”政策体系。
重庆市还将原有的5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整合,成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为全国首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品类达30多个。此外,市还建立了“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四大体系共122项标准,交易服务事项标准达到全覆盖。
统一标准
遏制围标串标等行为
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是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基础。为此,重庆下大力气推行科学评标方法,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定的评标方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通俗地说,前者为“价低者得”,后者为“评分高者得”。
“评标方法的确定,要根据项目的特征进行科学选择。”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庆结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
针对恶意弃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偷工减料劣质工程等常见问题,重庆制定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变更管理等配套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同时,重庆还兼顾工程的质量和价格。2021年,全市工程施工类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579个、占比82%,节约资金319亿元、节资率16.5%,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提高。
大数据分析显示,2019年以前投标50次却从未中标的73家投标人未再参与投标;2020年至今,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类项目平均投标人为7.4家,较2019年平均减少6.1家、降幅45.3%。陪标、围标、串标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推进全流程电子化
每年为市场主体减负约2亿元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以及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