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紧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分包等关键环节,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可以依法不进行招标。
《通知》指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投资规模大、受益面广、带动能力强,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潜力大。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助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通知》要求,加强指导监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以工代赈项目的技术指导,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强化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严把施工材料质量,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升工程建造水平。要紧盯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分包、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工资支付、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以工代赈项目的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确保好事办好。
《通知》进一步明确实施范围,一是交通重点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围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公路客货运站等重点项目,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平衡好建设和管护领域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二是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在通自然村组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以及农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桥的建设和管护等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作业项目和作业环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
此外,《通知》还要求完善支持政策。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政策。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