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昆明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中持续发力,通过优化保证金代收措施、深入推进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手续等措施,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一、优化保证金代收措施,为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减负、减压”
减轻潜在投标人负担,降低投标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代收措施。通过降低保证金收取金额、禁止招标人限制保证金缴纳形式、鼓励招标人少收不收保证金等多项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降低投标成本。
此次优化投标保证金代收的举措,主要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的上限进行了下调。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一是除投标人自愿以现金缴纳外,原则上不再收取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二是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做出强制要求或硬性规定。三是降低投标保证金限额,降幅不低于30%。四是鼓励招标人少收、不收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同时,要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在本交易场所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逐一查验招标文件中有关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对超过限额的,及时提醒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予以修改。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的查验工作,纳入日常巡检工作范围,列入巡检清单。
昆明市实施降低保证金收取金额,禁止招标人限制保证金缴纳形式,鼓励招标人少收、不收保证金、对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进行巡检等多项举措,预计每月为投标人节省保证金3000~400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造成资金占用,也减少了交易各方因为频繁收退保证金增加的工作量,从而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二、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保护中小企业利益不受损
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昆明市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招投标项目当中,做到招标文件“凡进必审”。
自6月10日起,凡进入昆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将招标文件公平竞争易发生、较常见的不公平竞争条款作为审查的重要方面,内容涵盖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人财务指标设置、投标企业所在地、保证金缴纳形式等14个大项。
招标文件“凡进必审”是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进行制度创新,将公平竞争审查从招投标政策制度制定层面延伸至招标文件制定层面,紧盯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的行为,将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并将审查落实情况纳入监管范围,有效提升了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有力保障了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三、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率先纳入全流程电子化环节
围绕《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方便市场主体提前获知招标信息、充分做好投标准备,昆明市率先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覆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类型,涉及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公路工程、水利建设等多领域,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纳入全流程电子化环节,具有“全类型、覆盖广、约束强”的特点。
招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30日前,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计划,将有利于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合同估算价、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从而便于潜在投标人充分做好投标准备。同时,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有利于保障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提高招投标活动效率。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让招投标活动更透明、开放、高效,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