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定向征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定向征集一批特定专业领域评审专家,同时完善专家征集管理。
此次定向征集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6月30日。定向征集范围包括食品加工专用设备、纺织设备、造纸和印刷机械、安全生产设备等48个专业。申请人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其中年龄应当不满65周岁。申请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集中推荐。申请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日常征集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并在网上申请“备注”栏目中标明“定向征集”及具体专业。同时也欢迎本次定向征集专业范围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向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征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以单位、协会名义集中向财政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其中,在榕省级单位推荐送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其余单位推荐送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级财政部门采购办。
《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对于本次定向征集专业范围内的申请信息不受集中审查的限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审查、备注为“定向征集”并推荐给省财政厅。对于单位、协会集中推荐的,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优先审查、推荐。省财政厅将根据定向征集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选聘入库。
《通知》还提出,按照《福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评审专家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对于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品目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现根据近年来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际使用情况,对已选聘入库的评审专家年龄统一放宽至67周岁,若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可以登陆系统自行申请解聘。自2022年7月1日起,已选聘专家年龄超过67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定向征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采购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
为了进一步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优化评审专家人员结构,满足评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定向征集一批特定专业领域评审专家,同时,完善专家征集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评审专家定向征集
(一)定向征集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6月30日。
(二)定向征集专业范围: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其中年龄应当不满65周岁。
(四)申请方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日常征集的有关要求提交申请(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评审专家”),并在网上申请“备注”栏目中标明“定向征集”及具体专业。
2.有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集中推荐。欢迎本次定向征集专业范围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向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征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以单位、协会名义集中向财政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其中,在榕省级单位推荐送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其余单位推荐送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级财政部门采购办。
(五)审查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对于本次定向征集专业范围内的申请信息不受集中审查的限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进行审查、备注为“定向征集”并推荐给省财政厅。对于单位、协会集中推荐的,各级财政部门可以优先审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