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经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
1.取消河南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2.取消江苏科*园林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违法行为移交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并予以通报。
全市各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强化企业管理,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投标行为。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郑州市招标投标市场的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020年7月3日